作者| 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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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钢公司国有化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中国外交部回应了,为何民众高度关注此事,因为影响中国投资者对英投资环境的看法,影响中国民众对英国政府信誉的看法。
去年,中欧之间就 “钢铁进口” 问题有过激烈博弈。概括而言就是,中国占全球粗钢产量 54%,引发欧洲国家的强烈担忧。钢铁是现代制造业核心基础,支撑基建、汽车、造船、国防等关键产业。在此背景下,爆发英国依据国内法转移中企手中的钢铁厂产权的矛盾,似乎就不奇怪了。
中资在危难中接盘
英国钢铁工业在 2019 年时,因股权更迭,产能萎缩,曾宣告破产。
2020 年 3 月,中国河北敬业集团完成了对英国钢铁公司英国、荷兰资产的交割,以 5300 万至 7000 万英镑的对价承接了企业 8.8 亿英镑的历史债务,并公开承诺 10 年内投入 12 亿英镑用于设备升级与低碳改造。
接盘后的六年间,敬业集团累计实际投入超 12 亿英镑,其中约 4.2 亿英镑用于老旧产线升级、高炉延寿与配套电厂建设,约 2.6 亿英镑投入环保减排与低碳技术改造,剩余 5.2 亿英镑用于填补日常经营亏损、清偿历史债务与保障员工薪酬。依托中国钢铁行业成熟的成本管控经验,企业优化生产组织模式与供应链体系,2021 年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带动上下游近 2 万个配套岗位,一度被英国媒体称为拯救本土传统工业的 “中国白衣骑士”。
但短期的管理优化难以撼动英国钢铁产业积重难返的结构性矛盾,多重成本压力持续挤压企业生存空间,最终将经营推向难以为继的境地。在基础运营层面,英国钢铁生产的能源、人力、原材料三项核心成本均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压缩空间极其有限:俄乌冲突触发的欧洲能源危机推高工业电价,仅 2023 年企业能源账单就同比增加 1.2 亿英镑;英国劳动力成本远高于东亚、东欧产区,人力成本占总生产成本的 14%,且受工会约束难以灵活调整;铁矿石、焦炭全部依赖进口,物流与采购成本高于大陆国家,原材料占总成本的 54%,且无法通过规模采购摊薄成本。到 2024 年,斯肯索普基地维持高炉生产日均亏损约 70 万英镑,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
与此同时,碳排放约束带来的双重成本进一步侵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英国钢铁核心产能均为长流程高炉 - 转炉工艺,主力高炉服役已超 70 年,设备老化进一步推高排放强度,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2 吨。在欧洲碳约束体系下,企业面临双重碳成本惩罚:英国本土碳排放交易体系碳价中枢维持在 75 欧元 / 吨,免费配额逐年缩减,企业年度碳成本支出超 7000 万英镑;而企业超六成产品销往欧盟,英国碳排放配额无法抵扣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碳关税,出口产品需额外清缴税费。相比之下,北欧、土耳其的电弧炉短流程钢厂碳成本仅为英国长流程的三分之一,价格优势持续扩大,2025 至 2026 年英国钢铁对欧盟订单同比下滑超 20%。
要彻底摆脱成本与排放困境,唯一路径是将长流程高炉改造为低碳电弧炉,但绿色转型的巨额资金门槛远超私人企业的承载能力。据测算,全面改建全废钢电弧炉总投入需 40 至 50 亿英镑,改造周期长达 5 至 8 年,静态投资回收期超 15 年,完全不具备商业投资可行性;若维持现有高炉生产,设备已临近设计寿命终点,后续延寿与环保改造成本同样高昂,且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碳成本劣势,企业彻底陷入 “改造亏、不改造也亏” 的死局。
经营持续恶化之下,敬业集团计划关停高炉以止损,这成为英国政府出手接管的直接导火索。本次国有化并非一步到位,而是经历了 “临时接管 — 正式立法” 的两步走程序,全程以极快速度推进,突破了英国议会常规立法节奏。2025 年 4 月,英国政府以 “保护国家产能与就业” 为由启动紧急立法,打破复活节休会惯例召回全体议员,这是 1982 年马岛战争以来英国议会首次在休会期的周六召开会议。从下院审议、上院表决到王室御准,《钢铁行业(特别措施)法案》仅用 6 个半小时便走完全部立法流程并生效。该法案未直接变更股权,但授权政府派驻特别管理人,全面接管企业生产决策、人事任免与资金使用权,敬业集团的股东控制权被实质剥夺,仅保留名义所有权。
临时接管后,英国政府随即启动永久国有化立法程序。2026 年 5 月 11 日,英国首相斯塔默正式宣布将推出《钢铁工业(国有化)法案》;5 月 14 日法案正式提交议会,政府以 “保障基础设施、国防等关键领域供应链安全” 为核心理由,主张将原生钢产能纳入公共所有;7 月 15 日法案获得王室批准,7 月 16 日正式生效,英国政府依法将英国钢铁公司 100% 股权转入公共所有,完成英国钢铁史上第三次国有化。法案仅设定了模糊的补偿框架,规定由独立评估员确定补偿金额,但未明确最低补偿标准,英国商业和贸易部甚至公开表态 “赔偿金额将独立确定,若有,才需支付”,并未当然承认中资的足额补偿权利。
本次国有化的核心法律争议,围绕 1986 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展开。根据协定第五条,英国政府对外国投资实施征收、国有化或等效措施,必须同时满足为了公共利益、依照国内法律程序、非歧视性、给予及时充分有效补偿四项法定条件,且补偿应等于投资在征收前一刻的真正价值,包含直至付款之日的正常利息,支付不得无故迟延,并可自由兑换转移。受影响的投资者有权要求东道国司法或独立机构按上述原则核定投资价值。
全球产业背景
从全球钢铁产业的大环境来看,行业正处于格局重塑的关键周期。一方面是全球钢铁产能重心持续东移,中国粗钢产量占据全球半壁江山,欧洲传统钢铁工业整体陷入衰落,产能持续收缩,在规模效应、成本控制、技术迭代上的传统优势逐步丧失,只能依靠贸易保护与行政干预延缓产业衰退。另一方面是低碳转型正在重塑全球钢铁贸易的规则体系,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政策将碳排放成本纳入贸易定价,短流程低碳钢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无法承担转型成本的传统长流程产能面临加速淘汰,而转型所需的巨额资金投入,正成为传统工业国难以独自承载的重担。与此同时,逆全球化趋势下,各国纷纷以供应链安全、国防安全为由强化对本土钢铁产业的保护,行政干预、贸易壁垒增多,全球钢铁产业的市场化配置逻辑正在逐步让位于安全逻辑。
英方此次强制推进国有化的行为,在法理与实操层面均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其一,此举严重违背中英双边投资协定的核心约定,协定明确要求征收需满足公共利益、正当程序、非歧视、足额补偿四大要件,而英方未就补偿标准与方案与投资者达成共识便强行划转产权,直接背离了 “及时、充分、有效补偿” 的国际法义务。其二,立法程序存在正当性瑕疵,以紧急状态为由突破议会常规审议流程,6 个半小时走完全部立法程序,且法案适用对象高度定向,本质是针对中资企业的专项立法,涉嫌违反投资协定中的非歧视原则。其三,补偿方案严重背离资产实际价值,英方提出的补偿金额与企业累计投入、资产真实价值相差十倍以上,以 “独立评估” 为托词回避足额补偿责任,实质是对中资合法财产权益的不当剥夺。
基于上述事实,英方应立即纠正不当做法,切实恪守国际经贸规则与双边投资协定义务,尽快启动公平公正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向敬业集团支付及时、足额、可自由兑换的征收补偿,妥善解决本次国有化引发的投资争议,以实际行动维护中英经贸合作的信任基础与英国自身的外资营商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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