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理赔不及时两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对机构及三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
罚单显示,监管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罚款 46 万元;对汪辉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2.5 万元;对汪玮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1.3 万元;对梁磊作出警告处罚。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是财险机构较为常见的内控类违规,往往涉及费用列支、业务统计、台账管理不合规,容易造成经营数据失真,干扰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判断。而理赔不直接关系保险消费者切身权益,违背保险理赔时效相关监管要求,暴露出该支公司理赔流程管控、客户服务管理存在漏洞。
本次处罚实行 “机构 + 个人” 双罚机制,对不同岗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不同金额的罚款,体现监管压实一线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的导向。保险机构不仅要规范账务、业务全流程管理,也需要健全理赔考核与监督机制,保障出险客户能够及时获得赔付。